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即將辦理綜合催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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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即將辦理綜合催欠作業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使納稅義務人完成依法納稅的義務並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即將積極展開102年及以前年度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的欠稅綜合歸戶催繳取證作業。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果您有坐落於臺中市的房屋、土地或車籍登記於臺中市的汽車,卻未繳納102年及以前年度的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請留意近期即將收到該局寄送的補發稅單,並請依限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如尚未繳納且仍未收到補發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利用電話(0800-086969)或網路(https://www.etax.nat.gov.tw),向該局或所轄分局申請補發稅單。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須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如果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了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並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