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不因繳納房屋稅而成為合法建物!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違章建築,不因繳納房屋稅而成為合法建物!

常有民眾認為,未領有使用執照的違章建築,只要繳納房屋稅後就不算違章了!其實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繳納房屋稅與建築物是否為合法建造、使用等是完全沒有關聯,更不會讓違章建物就此成為合法建築!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只要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無論合法與否皆應依規定繳納房屋稅,而繳納房屋稅僅係納稅義務之履行,違章建築並不因納稅義務之履行而就此成為合法。實務上,一般民眾常誤解,認為房屋一經稅捐機關設立房屋稅籍並課徵房屋稅後就會變成合法建築,而房屋稅籍證明亦可以為房屋合法性之證明。其實稅捐機關編列房屋稅籍係為方便管理課稅房屋所為之稅務管理方式,其所核發稅籍證明書亦係僅供納稅義務人了解課稅情形,並無法為產權或其他合法證明之用,而房屋是否屬合法建築,則仍應由建築主管機關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認定。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持有無使用執照之違章建築時,應儘速向建築主管機關洽詢以取得合法執照為宜,避免後續違章爭議影響己身權益。

更新日期:201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