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收到99年度試算稅額通知書,如核對內容無誤,請於今(100)年5月1日至5月31日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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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更便捷納稅服務,各地區國稅局今(100)年就內容單純案件,提供99年度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日前已開始寄送相關試算稅額通知書表。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通知書後,如核對內容無誤,請於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依是否須繳納稅款、退稅或不繳不退,利用下列方式完成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一、繳稅案件(有應自行繳納稅款):
(一)現金繳稅:可持國稅局寄送之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持該繳款書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二)委託取款轉帳繳稅,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線上登錄: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作業系統,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或利用自然人憑證、財政部核可之金融憑證,回復確認轉帳繳稅帳號。
2.書面回復:填妥國稅局寄送之繳稅取款委託書,寄回國稅局。
(三)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稅:利用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辦理。採信用卡繳稅亦可撥打電話語音(4121111或4126666,電話號碼6碼地區者為411111或416666)辦理。
(四)自動櫃員機(ATM)繳稅: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繳納稅款。
二、退稅案件(有應退還稅款),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一)線上登錄: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作業系統,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或利用自然人憑證、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回復確認退稅方式(採轉帳退稅或憑單退稅)。
(二)書面確認:填妥國稅局寄送之退稅確認申報書,寄回國稅局。
三、不繳不退案件(無應自行繳納稅款,亦無應退還稅款),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一)線上登錄: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作業系統,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或利用自然人憑證、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回復確認。
(二)書面確認:填妥國稅局寄送之確認申報書,寄回國稅局。
  財政部提醒,由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係便民服務措施,如果納稅義務人不同意通知書內容,請於今年5月31日前自行依正確資料辦理結算申報,不需依前述方式辦理。以稅額試算完成申報之案件,後續如所得資料因扣繳單位憑單資料申報錯誤辦理更正,而有補、退稅情形,各地區國稅局將依據更正資料辦理補、退稅,不會處罰,納稅義務人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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