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前繳納地價稅抽好禮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2月2日前繳納地價稅抽好禮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六),因適逢假日,依法順延至12月2日,繳納稅款方式多元化,民眾可以到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代收稅款處(郵局不代收),或透過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網際網路繳納,稅額2萬元以內者,可至7-ELEVEN、全家、萊爾富、OK來來等便利商店繳納,12月3日、4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惟不加計滯納金,12月5日後只能到金融機構繳納,且須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提醒辦理地價稅約定轉帳納稅者請於12月2日前在帳戶內預留「轉帳繳納通知書」所載稅額,扣款成功後,該局會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若因存款不足致無法扣款,稅務局將另行發單,不作第2次扣款。       為鼓勵民眾如期繳納地價稅,稅務局特別舉辦如期繳稅抽好禮活動,民眾只要在12月2日前完納地價稅都可以參加抽獎,有機會將好禮搬回家喔!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撰寫人:林璟汶 聯絡電話:(037)331900#713

更新日期:201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