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103年1月20日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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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103年1月20日入帳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其轄內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計3萬1千餘件,退稅金額近1億餘元,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03年1月20日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亦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

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截止期限為103年3月20日,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於接獲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兌領。如退稅憑單金額在4,999元(含)以下者,請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現金;如金額在5,000元(含)以上者,則需將憑單持至銀行以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國稅局建議,退稅方式最好選擇直撥退稅,退稅款將直接存入帳戶, 不但可以免除兌領退稅的麻煩手續,還可較一般退稅約提早5至7天運用該筆退稅款。

國稅局特別呼籲,該局人員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民眾到提款機依操作步驟提領退稅款,民眾如有接到自稱是國稅局人員用上述手法詐騙時,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自行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免受騙上當。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 黃股長

聯絡電話:06-2223111 分機8109

彙總編號:10212-1902

更新日期: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