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雲端服務,提升民眾的生活品質!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電子發票雲端服務,提升民眾的生活品質!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了推廣電子發票,全方位積極宣導民眾(B2C)、營業人(B2B)及政府機關(B2G)使用電子發票,以創造民眾智慧新生活、提升產業競爭力及政府服務向電子化邁進,並以發票電子化落實節能減紙政策,共創三贏局面。

該局表示,自99年12月17日開始試辦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以來,財政部為提升民眾索取電子發票之便利性,除推出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外,新增自然人憑證為共通性載具,以方便民眾消費索取電子發票。又為鼓勵民眾消費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自102年7月1日起,增加2千組之(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每組新臺幣2千元。

該局說明,民眾可自行列印多張「共通載具-手機條碼」,黏貼於個人隨身攜帶之物品上,例如鑰匙圈、手機、卡片、小皮包等,消費者於消費結帳時,出示該條碼供店家掃描,即可索取電子發票,屆時每筆交易明細都會儲存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交易安全又可靠。另消費之明細,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或多媒體資訊服務站KIOSK(如:統一超商的ibon、全家超商的Famiport、Llif-ET機)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查詢以該「手機條碼」索取之電子發票明細。電子發票中獎時,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將中獎通知寄送至民眾經驗證之電子郵件信箱,亦可透過該服務平台或多媒體資訊服務站查詢電子發票中獎情形。

 

該局進一步說明,邇來發生之食安問題,透過電子發票便可以追蹤商品上、中、下游之銷貨流程,完整掌握商品流向,以確保營業人及民眾權益,成為食安追蹤新利器。此外,當民眾要求退換貨時,常發生因無法提出發票而被拒絕退換貨,致民眾權益受損,如果民眾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該消費資訊除由店家儲存外,並於48小時內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雲端資料庫存證。因此,消費者可以載具索取之(無實體)電子發票辦理退換貨,免除保存及遺失紙本統一發票之困擾,使民眾退換貨更便利及安心。

該局呼籲,民眾購物消費以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但可節能減紙隨手作環保,也可免除傳統收集、整理紙本發票、對獎及領獎的繁複手續,更無需擔心發票遺失、毀損或錯失對領獎機會,且可長久保存電子發票消費資訊,確保民眾發生交易糾紛時,可作為退換貨依據。該局鼓勵民眾於消費時,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讓無紙化電子發票能快速融入民眾的生活中,為環境保護盡一分心力。如有電子發票任何疑義,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四科陳雅淑,電話:04-23051111轉7515)

更新日期: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