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103年1月20日入帳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103年1月20日入帳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本(103)年1月20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的存款帳戶,如未指定帳戶者,國稅局將於同日寄出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於接到退稅憑單後,請儘速於103年3月20日前完成兌領。

該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退稅憑單金額未達5,000元者,請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含)以上者,則需將憑單持至銀行以票據交換方式兌領。

該分局同時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前往金融機構操作自動提款機兌領退稅款,請民眾不要輕易相信詐騙集團所留電話。如有疑問可撥該分局服務電話06-9262340轉207、208、209洽詢或向「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免受騙上當。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管理課潘課長

連絡電話:06-9262340轉200

更新日期:201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