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納退稅,好處多多多!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轉帳納退稅,好處多多多!

4月牌照稅、5月房屋稅,到了11月還有地價稅,這些日子除了要確認是否收到稅單、繳納時間是否逾期外,還要另外花時間出門繳納,有時不注意忘記繳了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實在是真的很麻煩。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果有這種繳稅困擾時,其實可向稅務局申請利用金融機構轉帳繳納(退)稅款。申請轉帳納退稅者,應繳納之稅款會在該稅開徵期間屆滿後之次日凌晨開始扣款,如有重、溢繳稅款時亦會直接撥入帳戶,免除繳稅及支票退稅兌領之困擾。以5月份應繳納之房屋稅為例,申請轉帳納退稅者,稅務局會委由各金融機構在開徵期間屆滿日(5月31日)才開始扣款,民眾只要在扣款前確認該帳戶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扣款即可。 稅務局強調,申請轉帳納退稅,不怕稅單沒收到或放過期,不用擔心逾期繳納被罰滯納金、被移送強制執行,更不需要花時間出門到銀行或便利商店繳納,有退?時還會通知直接撥入帳戶。申請轉帳納退稅好處真的很多,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民眾如有房屋稅疑問時請撥打該局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分機302~308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至該局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mlftax.gov.tw/。

更新日期:2014/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