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碼化繳款書自動補扣並補繳要打鈎註記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左營稽徵所最近發現扣繳單位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條碼化繳款書繳納稅款,而發現短繳扣繳稅額滯納金情形,經查扣繳單位在「扣繳單位自動補扣繳蓋章欄」蓋上扣繳單位大小章,而未打鈎註記,以致國稅局會產出清冊,查核扣繳單位有無短繳扣繳稅額滯納金情形。
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應扣繳未扣繳或短扣稅款,在未經人檢舉人、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可就應扣繳未扣繳或短扣稅款繳納,免加徵滯納金,但應加計利息。
該局表示:扣繳義務人應扣繳未扣繳或短扣稅款,符合上述規定,而在繳納稅款時,記得在列印條碼化繳款書之前在「自動補扣並補繳」『是』須打鈎註記,且在扣繳繳款書蓋上大小章,以減少徵納雙方衝突。【#244】
新聞稿提供單位:左營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曾順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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