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營利事業,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案件,自繳稅款如為2萬元以下,可持附條碼之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款。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呼籲營利事業,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案件,自繳稅款如為2萬元以下,可持附條碼之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款。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案件繳稅方式新增便利商店繳款,惟限以現金繳納且每筆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持附條碼之繳款書至統一、來來、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設於臺閩地區之營業門市繳款,有關附條碼之繳款書可由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系統或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繳款書355,自行以雷設印表機列印。

該所呼籲營利事業單位多多利用便利商店繳款,暨方便又省時,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蘇幸原;聯繫代理人:陳靜怡;電話 05-7820249分機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