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區廖小姐詢問:手機條碼載具申請後,如果更換手機號碼該如何處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台中市南區廖小姐詢問:手機條碼載具申請後,如果更換手機號碼該如何處理?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民眾更換手機號碼後,一樣可以沿用之前申請的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或是重新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申請專區以新的手機號碼申請新手機條碼及驗證碼,並可將之前的手機條碼歸戶至新申請的手機條碼上。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林淑美,電話04-22612821轉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