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颱風康芮逐漸接近臺灣,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做好防颱準備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輕度颱風康芮逐漸接近臺灣,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做好防颱準備

依據中央氣象局最新資料顯示,受今年第15號輕度颱風康芮外圍環流影響,全台各地週四、週五將轉為有陣雨或雷雨的天氣,民眾要多加注意防範做好防颱準備及注意自身安全,避免或減少颱風可能帶來的災害損失。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因颱風造成災害損失,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1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2條規定,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報備,經國稅局予以書面審核或派員勘查後,據以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

該局進一步說明,綜合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500萬元以下者、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不論金額多寡),均得由國稅局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為方便受災納稅義務人申請減免各項稅捐,該局除於各單位辦公場所提供相關稅務諮詢並放置申請書表外,另於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之災害損失服務專區提供線上申請及書表供納稅義務人參考運用。如果對「災害損失報備」有任何疑問,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至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服務科鄭淑蓮,電話(04)23051111轉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