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騎樓出租供設攤營業使用應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來電詢問將自家騎樓租給他人供營業使用,是否會影響房屋稅之課徵?

 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之騎樓如僅供公眾通行,未作任何使用,該部分可以免徵房屋稅。但騎樓全部或部分供營業使用,雖於營業外時間仍供公眾通行,因其供設攤營業使用部分非供公共使用,所以不能免徵房屋稅。

 近幾年來騎樓擺設攤販供營業使用情形有增加趨勢,該處特別呼籲,如房屋騎樓有上述情形,應主動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免受罰。如果納稅人仍然有其他疑問,可利用該處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電話:7410141
            岡山分處電話:6256811
            旗山分處電話: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