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可以享受優惠地價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工業用地可以享受優惠地價稅

地價稅係採累進稅率課徵,但經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之工業或工廠直接用地,得依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按千分之十基本稅率課徵,對於腹地面積較大的工業用地而言,其稅額相差甚大。 該局提醒您,若您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請於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該局特別呼籲,原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之土地,倘工廠登記證被註銷或未作工廠使用,已不符課徵工業用地稅率之規定,應主動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若未依規定申報被查獲者,除追補應納部分外,還會遭處罰鍰。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或撥08003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