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屬法定空地之巷道用地可免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非屬法定空地之巷道用地可免徵地價稅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在使用期間地價稅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則不予免徵。所以無償供公共通行之巷道、供社區內道路使用之土地,只要不是建築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都可以申請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無償供公共通行之巷道、提供社區內道路使用之土地所有權人,今年可在9月23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年度就可以免徵地價稅。如果9月24日以後才申請者,即使符合規定,也只能等到次年才開始享受免徵地價稅之優惠。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聯絡人:張郁翎 電話:33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