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診所開立收據應負責貼花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市東區稅捐處表示,該處接獲民眾電話,陳述收到牙醫診所開立的收據,被告知須自行貼足印花稅票,但民眾的質疑是:立據人是診所,為何印花稅要由病患繳納?

 稅捐處指出,依據印花稅法規定,銀錢收據應貼印花稅票的納稅義務人是立據人,即開立收據的一方負有繳稅義務,民眾如有遇此狀況,可要求診所負責貼花繳稅,或檢具收據正本,向所轄稅務機關對該診所提出檢舉,如有未貼用的情形被查獲,依印花稅法規定,除補稅外另按漏貼稅額處以5倍至15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