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將於9月23日截止申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年度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將於9月23日截止申請!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而一般用地則採累進課徵,未達累進起點地價者,按基本稅率10‰課徵,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就其超過部分最高適用55‰稅率,二者相差甚多;所以,如果您的土地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原為9月22日,今年適逢例假日,順延至9月23日)前提出申請,如果錯過申請期限,將自申請之次年起才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進一步指出,所有之土地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一、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二、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三、無出租、無供營業使用。四、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適用優惠稅率。五、最大核准面積為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  

     請納稅義務人留意,已核定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用途未變更,以後免再提出申請;惟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請即向土地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報,以免被補稅、處罰。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