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即將於7月1日展開,未辦理營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請儘速辦理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即將於7月1日展開,未辦理營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請儘速辦理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將自10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清查範圍包含已辦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及應辦未辦娛樂稅代徵手續之營業人。

    地方稅務局指出,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皆屬娛樂稅法課稅範圍,如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電動玩具、網際遊戲、餐廳及汽車旅館(MOTEL)附設卡拉OK、KTV、MTV……等,其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均應課徵娛樂稅。

  該局特別強調,小吃店、飲酒店、PUB、餐廳及汽車旅館(MOTEL)等場所附設卡拉OK等視聽娛樂設備,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雖未額外收費,仍應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課徵娛樂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凡經常提供上開娛樂場所或設施之營業人,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未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不為代徵稅款者除追繳本稅外,並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