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公眾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可減免地價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供公眾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可減免地價稅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騎樓用地只要沒有營業且供公眾通行使用,就可以按比例減免地價稅。

該處指出,騎樓減免地價稅的標準,以建物權狀登載騎樓面積依地上建物層數的多寡來認定。稅法規定,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若屬於平房屋簷的型態,可全部免徵地價稅;若騎樓上方有1層建築(即設有騎樓的2層樓建築),騎樓面積可減徵二分之一,騎樓上方有2層建築,可減徵三分之一,騎樓上方有3層建築,可減徵四分之一,騎樓上方有4層建築以上,可減徵五分之一。

舉例來說,陳先生擁有1棟5層樓房,這棟樓房設有騎樓供公眾通行,騎樓的面積為30平方公尺,該筆土地可減徵地價稅的面積為6平方公尺。

該處進一步指出,騎樓走廊地屬於建築基地的一部分,要以基地上有建築改良物為前提,如果是沒有建築物的空地,就無法減免地價稅。該處並呼籲,如有土地符合前述減免規定的民眾,可向土地所在稅捐分處申請減免地價稅,請記得於9月22日(今年適逢週日,可順延至9月23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只能從明年起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