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時,免繳房屋稅喔!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時,免繳房屋稅喔!

如果沒有收到今年之房屋稅單,不用擔心,可先向稅務局查詢,確認是地址變更尚未收到,還是房屋已達免稅標準不用繳納房屋稅了!因為作住家用的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時,毌須繳納房屋稅喔!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按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作住家用之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時,免徵房屋稅。在5月份房屋稅開徵期間,常有民眾向稅務局反應為什麼還沒有收到稅單?部分經查對後,其沒有收到稅單的原因,係該老舊房屋因經歷長時間之折舊後,課稅現值已經在10萬元以下達免稅標準,已經不用繳納房屋稅了。 稅務局提醒民眾,雖然住家用房屋課稅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該局會主動辦理免稅,但未來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改作非住家使用(如供營業、診所、補習班等使用)時,則仍將應依規定恢復課稅。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疑義請撥打該局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分機302~308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至該局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mlftax.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