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書(稅單)寄存送達自寄存日生效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行政文書(稅單)寄存送達自寄存日生效

該局進一步說明,送達生效日,涉及法定期間起算,影響行政處分確定日。舉例來說,民眾若對已寄存送達之行政處分文書不服,欲提起訴願,應於該行政處分寄存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若誤為寄存之日10日後始發生效力而逾期提起訴願,將影響自身權益,此部分仍請民眾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