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房屋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違章房屋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該分局特別提醒鄉親,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無論有無合法執照,均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如未於前述規定期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罰鍰,事關權益仍請鄉親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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