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辦理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查欠範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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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辦理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查欠範圍為何?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辦理移轉或設定典權時,稽徵機關於查欠時,應僅以該項土地有無欠繳土地稅及工程受益費為範圍,並不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有無滯欠綜合所得稅等其他稅目。

  該局說明,欠繳土地稅之土地,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時,應將所欠稅款繳清;惟納稅義務人如有欠繳其他稅捐,該局會輔導繳清或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辦理保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