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被查獲處2倍罰鍰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被查獲處2倍罰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將被視為移用牌照,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稅務局指出,不少納稅義務人以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只要座椅不載人,仍可以按貨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其實不然,小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座椅是否有載人,應自變更之日起改以小客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車主,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款,否則一經查獲被處以罰鍰,可就得不償失了。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