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可快速判斷應否準備移轉訂價報告之流程圖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營利事業可快速判斷應否準備移轉訂價報告之流程圖

目前正是10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旺季!南區國稅局提醒101年度有關係人交易的營利事業除了要注意填報結算申報書第18頁至第21頁,揭露關係人及關係人交易資料外,還要準備包括移轉訂價報告等資料備查。

為了簡化起見,財政部在96年及97年間發布解釋函令,允許營業額較少或關係交易金額較小之營利事業,可免揭露關係人及關係人交易資料,也就是可以不用填報結算申報書第18頁至第21頁,甚至有些情況允許可以不用準備移轉訂價報告而以其他文據取代,不過,因為解釋函令內容包括多種情況,營利事業不免還是有些混淆,南區國稅局特別將這些解釋函令內容彙整為流程圖(附件),營利事業可迅速自行檢視。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不符合免製作移轉訂價報告的要件者,就應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以免查核時因文據未齊備而遭稽徵機關補稅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莊股長 06-2298034

彙總編號:10205-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