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投遞地址有變動時,請納稅義務人儘速通知稽徵機關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稅單投遞地址有變動時,請納稅義務人儘速通知稽徵機關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機關所發之各稅繳款書,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8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2條規定,於繳款書所載開始繳納日期前,送達至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營業處所、就業處所時,即屬合法有效之送達。 該局表示:為簡政便民,各稅繳款書之送達,均優先寄送納稅義務人所填列之住居所、就業處所,倘無法送達時,始寄送至戶籍地址,若還無法完成送達時,則由郵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74條規定辦理寄存送達,減少徵納双方爭議。 為避免納稅義務人收不到稅單,該局貼心提醒納稅人,如果您的稅單投遞地址有變動時,請儘速以電話、書面通知該局,或透過網站(https://www.hltb.gov.tw)線上申請變更地址。 另該局結合戶政、地政機關、國稅局、監理機關、台電公司、自來水公司及中華電信公司,推出「跨機關整合投遞通訊地址異動服務」,民眾於上述機關或公司洽公時,填寫八合一申請書,亦可同步變更資料,省時又方便。 如您對房屋稅之課徵尚有疑義,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8;玉里分局:03-8882860轉212至213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