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段徵收土地如何課徵土地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區段徵收土地如何課徵土地稅?

後龍高鐵站被劃入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最近民眾很關心如何課徵土地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於辦理期間至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致無收益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全免;辦理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或田賦減半徵收2年。    至於區段徵收之土地移轉時是否須繳交土地增值稅?該局說明,區段徵收之土地,以現金補償其地價者,及因領回抵價地不足最小單位建築面積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或以抵價地補償其地價者,免徵土地增值稅。領回抵價地後第1次移轉時,可以減徵土地增值稅40%。    該局進一步說明,後龍高鐵站被劃入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之地價稅,將自102年起減半徵收2年,而於104年起全部面積恢復課徵地價稅。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聯絡人:張郁翎    電話:33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