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可多加利用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可節省時間、人力,並減少違章,避免受罰。印花稅繳納申請按期彙總繳納方式辦理,以每2個月為1期,分別於單月之17日前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自動報繳即可,節省往返郵局購買及逐張貼用印花稅票與銷花時間與人力。

該局進一步表示,彙總繳納可避免因逐張貼用計算錯誤,造成短、漏報或銷花不符合規定而受罰之情形發生,若同時申辦使用網路申報者,作業更加便捷,納稅人可於每期(單月1日-17日)申報期間24小時上網辦理申報,並自行列印印有電子收件章之申報書及印有條碼之繳款書,逕至OK、全家、統一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稅額2萬元以下﹚或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即完成申報程序,免再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時間更富彈性且便捷。此外如有被查獲逃漏印花稅時,已申請彙總繳納者罰則較輕,由ㄧ般罰5-15倍降為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