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單係依行車執照登記地址或依車主所申請的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寄發,若住居所已變更,請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稅單寄送地址。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欲辦理變更使用牌照稅單寄送地址,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行照內面及駕照正面影本等資料並填寫申請書,向監理機關辦理地址變更手續,次期起即依新地址寄送稅單。 稅務局呼籲民眾,地址若已變更,請儘速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逾期未繳納稅款又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而受罰。 聯絡人:法務科吳美倫 聯絡電話:331900-821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