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房屋稅稅籍清查資訊已刊登公告週知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102年度房屋稅稅籍清查將於2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關清查之依據、期間、範圍等事項,已刊登公告,並請各區公所張貼於公布欄代為宣導,納稅義務人可逕至前往閱覽,另該局網站公告資訊之稅務新聞亦刊登相關清查訊息,請多加利用。 該局提醒,本年度清查範圍除例行應清查里別外,並將新建房屋、減半課徵、課稅異常及減免稅房屋列入優先清查重點加強查核。您的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及使用情形變更,均應在建造完成及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原符合減免稅房屋如減免原因消滅,亦應於30日內申報,如逾期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客服專線:211961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