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繳稅及驗車,安心上路免煩惱!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對於欠繳使用牌照稅或未依限期驗車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之車輛,如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責令補稅外,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或2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鄉親,如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或車輛未定期檢驗者,請儘速繳納或至監理機關辦理驗車重新領牌,否則一經查獲補稅又處罰,得不償失。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撰寫人:賴秀燕 聯絡電話:(037)33190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