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販售假藥涉及逃漏稅捐可向稅捐稽徵機關檢舉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表示,偽劣假藥戕害國人健康甚鉅,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國民健康,該局即日起至102年10月31日執行「加強宣導及鼓勵民眾檢舉偽劣假藥逃漏稅捐作業計畫」。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發現來路不明或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字樣之藥品,可向衛生主管機關舉發,另對販售偽劣假藥涉及逃漏稅捐部分應向稅捐稽徵機關檢舉,如經查得違章逃漏稅捐事實予以裁處罰鍰,並經受處分人繳納後,將提撥20%之獎金予舉發人,每案最高額度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為此該局特別在網站/熱門節點建置「偽劣假藥逃漏稅捐檢舉專區」(網址:http//www.ntas.gov.tw),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籲請民眾「生病看醫生、用藥找藥師」勿使用未經核准之藥品,或聽信電台非法廣告而購買藥品,及養成購物索取統一發票之習慣,若發現不法情事歡迎提供具體事證檢舉,共同維護租稅公平及您的健康。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陳科長06-2298048

彙總編號:1020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