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車輛已賣給他人但每年都收到牌照稅繳款書究竟要如何處理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一般車輛買賣轉讓應由新舊車主共同填寫過戶申請書持向監理機關辦妥過戶手續,如車輛轉讓後,買主不辦理過戶,舊車主為確保本身權益,請催告新車主辦理過戶手續。若新車主仍不出面辦理時,請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確實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還有不明瞭的地方,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7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