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收到本縣101年地價稅繳款書,可採親洽、電話、傳真或線上申辦等方式辦理。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稅單繳納期限已於11月30日截止,逾期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民眾如果至今仍未收到101年地價稅繳款書,應如何申請?該局表示:可至該局及所屬分局或以電話、傳真、網際網路(該局網址:http://www.tytax.gov.tw)申請補發等方式辦理。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及所屬分局之地址、連絡電話如下:

(一)總   局:桃園市成功路2段179號(03)3326181轉2362至2369。

(二)中壢分局:中壢市溪洲街296號3樓(03)4515111轉102至111。

(三)大溪分局:大溪鎮員林路1段16號 (03)3800072轉102至105。

(四)楊梅分局:楊梅市中山路212號   (03)4781974轉110至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