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相同地段地號、相同面積的納稅義務人,為何地價稅會不同呢?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地價稅開徵後,有些民眾認為地價稅額被多算,其與鄰居或分別共有人明明持有地段、地號、持分面積相同的土地,為何地價稅卻高出許多?

  地方稅務局表示,同大樓或相鄰住戶分別持有相同地段、地號、持分面積相近的土地,應納稅額卻大不同,常見原因係其中一方已按規定,申請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致使雙方擁有之相同地段號土地,應納稅額有數倍之差異;另一原因是雙方適用的課稅級距不同所致。由於地價稅計算係採歸戶方式,將同一納稅人在同一縣(市)持有之所有土地之申報地價合併計算後,再依其應適用之課稅級距計算出稅額。因此,雖共同持有同地段地號土地,彼此應負擔之地價稅稅額未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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