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棲區公設完竣改課地價稅案,如對完竣與否有疑議者請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梧棲區部分土地因公共設施完竣通報致改課101年地價稅,納稅人如對公共設施完竣或依法不能(限制)建築有疑義者,請於101年11月30日前(地價稅繳納期間內)向該局沙鹿分局提出異議申請,則可暫緩繳納稅捐,該局將擇期邀集市府都市發展局、建設局、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地政事務所、梧棲區公所等相關單位現場勘查,重新查認。待權責機關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確認後,再個案函復申請人並重新開立延期稅單,不致被罰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共設施完竣,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都建設完竣而言,如有一項未完成即不屬公共設施完竣區。如果經市政府核定公共設施已完竣的土地,除有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畸零地等仍作農業使用之土地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中)外,其餘雖仍作農業使用也不能課徵田賦,且從完竣的次年(期)開始課徵地價稅。

      地價稅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按112分機接第一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