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土地符合減免條件,記得申請地價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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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而依法遭限制使用之土地、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用地及供政府機關無償占用之土地,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可以減免地價稅。
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您,如有符合減免地價稅條件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可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9月22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基隆市稅務局申請減免,或請使用土地機關通報稅務局辦理減免事宜。
如有疑問,請多加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