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民宿業者使用的房屋如何課徵房屋稅?稅務局報乎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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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由於國民所得水準提高,國人對於休閒旅遊的需求逐漸提高,觀光休閒產業蓬勃發展,風景區民宿也因應而生,但民宿房屋如何課徵房屋稅乃是業者關心所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鄉村住宅如果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者,該房屋可以適用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但是如果已具備營業規模需辦理營業登記,或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仍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