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北市將清查藉共有物分割逃漏土地增值稅案件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自101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將全面清查利用共有物分割逃漏土地增值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如取巧安排形成共有關係,並藉辦理共有物分割,墊高應稅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將採實質課稅原則核課土地增值稅。

該處進一步表示,分別共有土地分割後,各人所取得之土地價值與其分割前應有部分價值減少者,就其減少部分課徵土地增值稅,為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2條所明定。如藉由小部分持分土地之移轉以創造共有關係,再辦理共有物分割,墊高應稅土地之前次移轉現值,達到移轉應稅土地之目的,以規避土地增值稅或贈與稅負擔,稽徵機關將以其分割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核課土地增值稅,以防止納稅義務人利用取巧方式規避稅賦。

如需更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或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tpctax.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