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貼心小提醒,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份開徵,開徵期間自101年10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止,營業用車輛持有人或使用人請記得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分上下二期徵收,本(下)期營業用車輛應繳使用牌照稅稅額與上期稅額相同,開徵期間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如稅單未接到或遺失者,可向本局消費稅科及員林、北斗(分局)申請補發(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逾繳稅期間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者,移送強制執行。另為落實「納稅省時、安全、又便利」的便民理念,繳納稅款已備有多元管道可供民眾使用,提醒民眾選擇利用,依限繳納稅捐,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