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繳款截止日為例假日可順延至次日繳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代徵稅額給予1%獎勵金,由代徵人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惟繳納期限截止日適逢星期六或例假日,可順延至次一營業日繳納,代徵之獎勵金仍可扣領。  
  該分局特別呼籲娛樂稅代徵人別忘了如期繳納,否則被加徵滯納金又無法扣領1%代徵獎勵金,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