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地價稅要節稅請把握申請期限,今年最後期限至9月24日止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1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您! 尚未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或符合減免條件者,別忘了在今年9月24日前儘速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就算符合規定,只能從明年才能適用。
稅務局說明:土地如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加油站、騎樓、寺廟(教堂)、無償供公共通行之道路土地等,且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者,應於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也就是9月22日,今年9月22日適逢假日,可順延至9月24日,經核准者,今年的地價稅就能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逾期申請者,則自明年開始才能適用。至於前經申請核准而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儘速提出申請,可享當期優惠哦!
    有關地價稅申請特別稅率及各項減免的要件、應備證件及申請書表,請至稅務局網站下載(本局網址:http://www.changtax.gov.tw) 如有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