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您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了嗎?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在高物價低薪資的年代,聰明的讀者可以趁機檢視一下自己繳稅的情形,看看現行的租稅優惠是否已經享受?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1年地價稅即將在11月1日開徵,民眾可藉由稅單上面的記載,了解自己的地價稅是按照一般土地或自用住宅用地課稅。一般土地稅率由10‰起跳,共分6級,最高一級稅率為55‰,自用住宅用地則適用單一稅率2‰。所以相同的地價,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較一般土地稅率繳稅,至少可以節省4倍。
    舉例說明,王先生和何先生是鄰居,他們的房地都是向建商購買的,坪數也一樣,王先生已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每年的地價稅是600元,何先生未申請享用優惠稅率,每年繳交3,000元地價稅。10年以後,就地價稅這項支出而言,何先生比王先生多負擔2萬4千元。
    該局提醒民眾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基本要件,亦即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而尚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交地價稅者,請於9月22日前(今年適逢週六,可順延至9月24日)儘速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所以有土地之民眾應該要把握機會及時提出申請才可節稅,避免多繳冤枉稅款,瘦了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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