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地價稅節稅申請至9月24日截止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您,尚未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及各項減免稅地者,別忘了於今年9月24日前儘速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就算符合規定,也必須等到明年才能適用。
稅務局指出,101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各項地價稅優惠,必須於開徵40天前,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而今年因適逢假日,可順延到9月24日,經核准方可從今年起享受租稅優惠。
該局進一步說明,可以申請節稅的項目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停車場用地等適用特別稅率用地,以及騎樓走廊地、寺廟(教堂)用地、無償供公共通行之道路土地、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私立醫院用地、私立公墓用地等減免稅地。
有關地價稅各項減免的要件及應備證件,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76969或撥打334016或474565詢問。


聯絡人及電話:土地稅科黃瑜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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