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 謀職時勿輕易將身分資料借與他人作人頭,以免遭查獲漏稅未繳而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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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該轄區某一納稅義務人甲君,經所轄分局查得以個人名義與某網路公司簽訂數位刷卡金流服務, 94年度刷卡金額高達2千多萬元,涉嫌未辦營業登記,經多次通知甲君說明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備查,惟逾期未前往。該局乃以查得資料,以甲君涉嫌未辦營業登記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經先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發單補徵並裁處罰鍰。甲君因遠嫁日本,前補徵之稅款及罰鍰,逾期未繳納、未依限申請復查,而告確定,又因欠繳稅款及罰鍰已達200萬元以上,遭限制出境。嗣甲君因故回台,欲再次離境時受阻,方知因前欠繳稅款而被限制出境。
嗣因同一案由之綜合所得稅補稅及罰鍰案件,申請復查,並到該局說明,因94年度剛畢業,初入社會謀職,涉世未深,礙於吃人頭路,受就職直銷公司老闆要求,以其個人名義代為與某網路公司簽訂金流服務,供該公司銷貨顧客刷卡付款之用,該局查得之刷卡金額全部為該直銷公司之銷貨收入,相關款項及銀行帳戶皆為公司收取及使用,不是她的銷貨;惟甲君缺乏具體事證以實其說詞,又因該直銷公司於95年間即擅自歇業他遷不明、人去樓空,並經廢止公司登記,負責人幾經約談,皆未出面,相關帳冊及憑證又付之闕如,致調查陷入膠著。惟該局為求真相仍不放棄,就甲君陳述與相關事證多次深入查調,除函請經該公司之前多位員工到該局說明,並尋求原處理該直銷公司稅務事務之會計事務所,提供該直銷公司稅務申報之相關資料,與原查得課稅資料比對勾稽,對於甲君有利或不利之證據皆詳加調查,並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終於證明甲君主張可採予以平反,註銷前述欠稅及罰鍰。該局又顧及甲君權益,並主動通報相關機關,以最短時間辦理解除出境相關作業,讓甲君順利出關離台返日。甲君對於該局費心透過各種可能途徑查調證據,尋求課稅事實真相,心存感激,於離境前特託友人送一包裹表達其心中感念,惟該局表示僅是秉持依法行政及愛心辦稅之服務理念執行職務,拒受餽贈,予以婉拒。最後甲君終得以如願與夫婿一同回日本,該局亦與她同感歡喜,並獻上最深祝福。
國稅局再次呼籲,時值社會新鮮人謀職旺季,如有家人或親朋好友謀職時,請特別提醒注意,絕不輕易將其身分資料借與或答應他人作人頭、開立帳戶供他人使用,以免被誤為人頭經查獲漏稅未繳而遭限制出境,可真是吃大虧。【#419】
新聞稿提供單位:法務二科 職稱: 審核員 姓名:蔡雲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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