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訊:各位鄉親請注意,若車主死亡,繼承人未辦拋棄繼承,該車又發生違章案件時,仍以繼承人為裁罰對象。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有關拋棄繼承部分,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若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拋棄繼承,而該車又發生違章案件時,仍以繼承人作為處罰對象,鄉親不可不慎。再提醒鄉親,請記得如期繳納使用牌照稅及依規定檢驗您的愛車,以免因欠稅或逾檢註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而遭處罰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廣告
聯絡人:張秀玉 電話:331900轉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