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提醒車主注意郵局的送達通知書,以免欠稅被罰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車輛欠繳使用牌照稅,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補稅外,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不能以未收到寄存郵局之使用牌照稅稅單為由,申請撤銷罰鍰。

  該局指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稅單等文書於應送達處所,因未獲會晤應受送達人且無法將文書交付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郵件接收人員時,將稅單寄存於送達地之郵局,同樣發生送達效力。因此,車主如發現郵局所寄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時,務必儘速向通知書上所載的郵局領取並依限繳納,千萬不要置之不理,以免遭罰。

  該局呼籲車主要記得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並留意郵局的招領通知書,如果工作忙碌又怕漏繳稅捐,最好的方法是申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既方便又可避免被處罰。民眾如有相關疑義或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