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今年應在9月24日前申請,今年才能適用哦!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的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無論自有自用或出租給開工廠的人使用,都可以申請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稅。例如:王先生的土地出租給乙公司,乙公司已建廠完成從事製造加工業作工廠使用,乙公司並在該地取得工廠登記核准,王先生或乙公司,即土地所有權人或興辦工業人可於9月24日前(今年9月22日適逢星期六假日順延)檢附有關資料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者,即可自當期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指出,適用工業用地稅率的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超過規定期限申請,就只能從申請的次年(期)起開始適用。而申請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1.建廠期間:檢附建造執照(建築物用途欄應載明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及其他相關文件。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工廠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文件。2.建廠完成後:應檢附工廠登記核准函及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