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 國稅局即將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國稅局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至提款機操作辦理退稅,請受退人謹慎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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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今年申報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屬第1批退稅之納稅義務人,除已於申報書填載金融機構帳戶者,國稅局將於101年7月31日直撥退稅外,其餘未填寫者,則將以書面郵寄退稅憑單予納稅義務人。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至101年9月28日止,接獲退稅憑單者,請於兌領期限內儘速向臺灣銀行各分行領取現金或存入各金融機構帳戶交換兌領,若逾期限未兌領者,須至戶籍地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展期後始得兌領。
此次大批退稅只有「直撥退稅」及「憑單退稅」兩種方式,國稅局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至提款機操作辦理退稅,近來詐騙案件手法層出不窮,請受退人謹慎判斷;另並提醒納稅義務人,往後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填載金融機構帳戶辦理直撥方式退稅者,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往返領取退稅憑單(支票)及退稅款項之時間,避免退稅憑單(支票)未送達或受退人逾期未兌領之情事。【#360】
新聞稿提供單位:岡山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朱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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