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各位車主,請按時繳稅及驗車以免被罰。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開車族請注意,滯欠使用牌照稅,或逾期未驗車牌照被註銷的車輛,使用公路被查獲,除補稅外還會加處應納稅額1倍或2倍的罰鍰。
稅務局指出,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使用公路被查獲,及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路被查獲,除補稅外還會加處應納稅額1倍或2倍的罰鍰。為維護租稅公平,稅務局全年運用警察機關違規舉發單,及固定式辨識系統等資料,查核欠繳使用牌照稅,或註銷牌照,使用公路之車輛,除依法補稅外,並加處應納稅額1倍或2倍的罰鍰。處罰相當地重,切莫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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